河北大学护理学院2025年接收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河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及《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招收类别及专业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生,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详见附件《河北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硕士生学制、学费与普通招考生的学制相同。
三、招收人数
我院拟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共计15人,其中护理学(101100)推免生2人;河北大学与新奥尔良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健康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推免生5人,其专业代码为护理学(101100),方向为05健康管理;护理(105400)推免生8人。
四、招收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25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以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分或英语专业四级≥70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
五、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向相关接收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 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小语种成绩证明等;
3. 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 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 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我院接收推免生学院邮箱(hulikeyan2020@163.com),联系方式为0312-5075665(详情请见最后)。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于本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
(三)复试
学院组织复试,具体形式、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复试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四)拟录取
1. 学院于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于官网进行公示。
3.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六、特别提醒
1.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及结束时间
2024年9月28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4年9月29日9:00开通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及考生确认功能;
2024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2.最终未能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3. 学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4.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6.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七、违规处理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学校代码:10075
邮政编码:071002
护理学院招生电话:0312-5075665
护理学院监督邮箱:hulikeyan5665@163.com
护理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5626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河北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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