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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年 学期课程自修申请表
学号
姓名
班级
课程号
课程名
自修原因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任课教师意见
任课教师签字:
说明:
1、本申请应由学生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学生与任课教师各存一份。
2、凡经批准自修的学生应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取得任课教师的指导,完成平时作业,参加平时和结课考核。
3、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自修1-2门课程(不包括自修重修课程)。
4、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及训练、体育课、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应当采取全程听课的修读方式,不得自修。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
邮编:071000
邮箱:huli@h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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